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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日实施:冷藏调制食品新国标改了哪些关键项

2026-10-15 08:45 来源:餐饮观察员 106 阅读 #国家标准#预制菜#冷链
导读QB/T 8120-2025《冷藏调制食品》将于2026年11月1日实施,替代旧版标准,新增理化与冷链要求。
11月1日实施:冷藏调制食品新国标改了哪些关键项

QB/T 8120-2025《冷藏调制食品》将于202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,替代旧版SB/T 10648-2012。这是预制餐、即食鲜切蔬果、汤羹制品等冷藏调制食品生产企业在11月前必须完成调整的最后时间窗口。新标准重新修订了产品定义,明确产品是以谷物、肉禽、水产、果蔬等为原料,经调制加工后,在0℃至10℃条件下贮存、运输、销售的即食预包装食品,并按工艺分为预制餐、辅以调料的即食鲜切蔬果、汤羹制品三大类。

有三处变化会直接影响门店采购与供应商管理。第一是理化指标新增,感官、过氧化值、挥发性盐基氮、固形物等需要符合规范,微生物指标参照GB 29921执行且不合格直接判定批次不允许复检,微生物项目要求开展每日检测。第二是冷链红线明确,热加工后的产品需在2小时内将中心温度降至10℃以下再包装,从生产、仓储、运输到终端销售全流程温度必须维持0℃至10℃,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混运。第三是标签要求提高,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需标注至小时并采用24小时制,保质期从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时间算起,还必须标注产品食用方法。

标准同时设置了分类差异化的管理逻辑:含有未熟制发酵配料、新鲜果蔬配料的产品可免于菌落总数检测,但需要明示产品类型与配料种类。对餐饮企业而言,这份标准的意义在于,它把冷藏预制菜过去依赖口头约定的品质指标,变成了可检验、可追责的技术条款。门店采购时要开始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检测记录,冷链环节的温度记录也不再只是供应商的自证文件,而成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。距离11月1日不到一个月,相关企业应当完成产品归类与检验体系的梳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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